西南大学体育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2021年04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作者:本站原创 查看:

西南大学体育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指导招生录取工作等。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职责:检查监督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职责:具体负责博士招生录取第一阶段的材料审核评定工作。

(三)综合考核小组

职责:具体负责博士招生录取综合考核(口试、面试)各项工作。

四、第二阶段综合考核

(一)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根据《西南大学体育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材料合格者考生进入综合考核。具体名单请关注我院官网招生栏目相关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二)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我院2021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3名,对口支援计划2名。具体见下表:

招生专业

普通计划

专项计划

体育学

3

2

(三)综合考核方式

第二阶段综合考核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报到

4月25日上午10:00-12:00

体院103室

综合考核

4月25日下午2:00开始

体院315室

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

(四)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含对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考核。全面考察考生外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既往学业等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1.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

所有考生用PPT(15分钟)介绍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然后由综合考核小组提问,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与综合素质等。

2.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在考核时由考试人员提问,考生英语口头作答,由考核小组成员独立给出评分,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附件1),由学院组织审核。

(2)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考生须签订并提交《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4.心理健康测评

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由外语、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构成,外语权重占30%,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权重占70%。

(六)考生身份核查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七)防疫安全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按照《西南大学体育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综合考核考生防疫要求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5月10日前邮寄至体育学院(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办刘自慧老师收,电话:023-68254232,请选择邮政EMS快递寄到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 达到报考条件

2.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合格、心理健康测评合格、体检合格

3.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应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不合格;(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二)专项计划

符合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七、拟录取规则

博士研究生最后录取根据体育学院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导师招生计划指标数,以报考专业为单位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体育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二级博士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咨询部门:体育学院

咨询电话:023-68254232  联系邮箱:823762653@qq.com

投诉电话:023-68254345  联系邮箱:jianlan@swu.edu.cn

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体育学院103办公室,邮编:400715,电话:023-68254232

附件1: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docx

附件2: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西南大学体育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防疫要求须知.doc

附件4: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