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19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2018年09月20日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作者:本站原创 查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措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根据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西校〔2014〕400号文 )《西南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关于做好2018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之下设立专门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按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考核和落实,并接受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二、接收范围和名额

1. 拟接收的推免生应是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

三、接收的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向相关招生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4)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5)(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6)(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7)(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申请材料请直接寄送相关的招生单位,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400715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

   接到体育学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申请者(体育学院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中发出复试通知)。

  (二)复试形式

笔试加面试。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80%)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80%中的60%)

(2)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80%中的40%)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作为学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2.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总成绩即大学阶段的文化成绩的48%+面试成绩的32%+外语口语成绩10%+思想政治考核10%的总分。总分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并由高到低的进行录取。不能给形如“优、良、中、差、合格”的等级分。

复试的程序:学生按顺序逐一进行。复试学生首先进行3-5分钟的自我介绍,然后导师提问3-5个问题,最后导师打分。

(四)复试时间

              1. 复试时间:201810月20日前(以复试通知为准)

五、资格复审和录取

 体育学院复试后确定推免生接收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不得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学校将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接收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生若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资助体系

1.按学校现行政策,所有研究生进入新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2.按照2015年《西南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规定(见附录),学校对接收的推免生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对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全国同类学科排名前30%的推免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设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奖励3000/人。

(二)体检

    拟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请于10月20日前到西南大学校医院体检中心自行体检。

  

 

 

                                               西南大学体育学院

                                               20189

  

附录:

西南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西南大学关于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西校〔2012〕351号),优化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生源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学校接收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全国同类学科排名前30%的推免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奖励标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奖励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3000元/人。

第四条 奖励方式:学校每年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一次性评定奖励。

第五条 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由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挂靠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制定。

第六条 优秀生源奖学金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入学推免硕士研究生填写《西南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初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复审,审定通过后统一发放。

第七条 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参评条件同时符合该项奖学金不同奖励标准的,适用就高原则,不兼得。

第八条 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申请学校其它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奖励与资助。

第九条 鼓励各培养单位自主设立本单位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助学金,不断提升本单位研究生生源质量。

第十条 对于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中途退学的,学校追回该项奖学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